1. 此奖项开放予全国教育机构。
  2. 报名单位须已运作3年或以上。
  3. 报名单位可申请1个或以上的奖项,但须符合特定条规。
  4. 若不符合报名表格和声明书上所注明的参选资格及条款细则,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5. 填写不完整或逾期交表,将自动被淘汰。
  6. 一旦发现提供虚假不实或刻意遗漏任何资料、文件或材料,即便颁奖典礼已过,颁予该参选者与其公司的奖项和得奖证明将自动作废。被取消资格的参选者和其公司必须如期交还奖杯和证书。此外,获奖者在这期间已付的所有费用将一律没收。
  7. 最后的获奖企业数目,乃是依据个別的表现及特定或整体管理方法的应用来决定。若是某些奖项组別的参选企业未达水準,则得奖者从缺。
  8. 评审的决定乃最终决定。任何形式的质疑或上诉恕一概不受理。任何阶段的被提名人或参选者都不得诉诸法律程序以重新审查评委的决定。一旦被提名人或参选者呈上已正式簽署的报名表格和声明书,则被视为己同意所有的条款与细则。
  9. 报名表格和声明书上必须有企业最高阶主管的簽署方为有效。
  10. 所有提呈的报名表和声明书,包括检附的文件,将不予归还,且版权属主办单位所有。